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提升学生健康水平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特举办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第五届阳光体育联赛足球比赛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体育运动委员会
(一)各学院积极报名,每队限报领队1人(教师),教练员1人(队员可兼),运动员22人,未报名者不得参赛。
(二)各参赛队3月1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miaoxu999@126.com。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,3月18日前交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通识教育部。
1.具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学籍,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且无不良嗜好的本科生和研究生。各参赛单位严格把关,确保参赛队员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足球比赛强度,因身体原因出现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;
2.参赛队伍确保各参赛队员购买约2个月的意外伤害保险,所在学院同意其参加比赛。
1.上场队员服装统一,号码明显,守门员服装与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。比赛前客队找主队商量比赛服装,如果两队比赛服装颜色相近,客队进行调换。
2.比赛统一穿碎钉皮面足球鞋或AG钉足球鞋(其他FG或其它长钉足球鞋禁止参加比赛!!),带护腿板并且用护袜包裹固定,每队护袜颜色要统一。
3.禁止佩戴眼镜(佩戴眼镜禁止参加比赛!!)提前购买运动眼镜或隐形眼镜。
(二)比赛采用11人制,每场比赛最多替换5名队员,分3次换完(中场休息不计),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。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,上下半场各40分钟。
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,负一场得0分,平积1分。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依次按以下条件排定名次:
淘汰赛阶段,如规定比赛时间内双方比赛为平局,双方进行球点球决定比赛胜负关系。
1. 比赛中不提倡铲球,铲球过程中只要有明显身体接触则判罚铲球队员犯规。
2. 比赛迟到10分钟及其以上,以放弃比赛处理,如果队员由于比赛装备不合格导致比赛不能按时进行的,超过10分钟同样以弃权处理。
3. 比赛前10分钟,主队负责将角旗从器材室拿出并且在场地内布置好,比赛结束后客队负责将角旗送回。(赛程表上前面的为主队,后面的为客队。)
4.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一张红牌或累计三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。
5. 不服从裁判员判罚,导致比赛中断的,取消该队比赛资格。
6. 不具备参赛资格而上场比赛的队员,一经查出,所在球队本场比赛0:3判负,并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进行通报。如有假球、默契球等情况报委员会认定后取消该队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参赛资格。
通识教育部体育教研室选派教师任裁判员,各学院选派两名学生裁判员(报名表上报时一同上报)。